出处: 元稹莺莺传

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

喜欢 () 热度:0℃ 标签: 不义
"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莺莺传》是唐代传奇小说,由元稹编撰。原题《传奇》。主要讲述的是贫寒书生张生对没落贵族女子崔莺莺始乱终弃的悲剧故事。传奇小说名篇。元稹撰,原题《传奇》,《异闻集》载此篇,还保存原题,收入《太平广记》488卷,收录时改作《莺莺传》,沿用至今,又因传中有赋《会真诗》的内容,俗亦称《会真记》。其篇末说:“贞元岁九月,执事〔友〕李公垂(李绅字)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今考出是贞元二十年(804年)九月,元稹将故事讲给李绅听,李绅作《莺莺歌》,元稹写了

诗句的注释

不义(bú yì ) : 不合行为道德。《文选.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不义而强,古人常有。」《三国演义.第八回》:「吾与黄祖心腹之交,舍之不义。」不合行为道德的事。《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

保人(Bao Ren ) : 保证人。

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上一句
奈何因不令之婢,致淫逸之词,始以护人之乱为义,而终掠乱以求之,是以乱易乱,其去几何?
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下一句
明之于母,则背人之惠,不祥;
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全诗
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作者
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汉族,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 元稹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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稹特与张厚,因徵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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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其篇曰《明月三五夜》,其词曰:"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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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女莫羡倡女荣,不义富贵浮云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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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为彭宠,休屠无日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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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诸不义自当败,冰山倒塌非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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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富贵尽浮云,何必须因不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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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道德之基,不义富贵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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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词读之甚凄怆,亦谓一郁叹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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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龄咏风骚,其词哀以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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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看石齐奴,不义蓄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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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传赏析

《莺莺传》于叙事中注意刻画人物性格和心理,较好地塑造了崔莺莺的形象。崔莺莺是一个在封建家庭的严格闺训中长大的少女。她有强烈的爱情要求,但又在内心隐藏得很深,甚至有时还会在表面上作出完全相反的姿态。本来,通过她的侍婢红娘,张生与她已相互用诗表达了爱情。可是,当张生按照她诗中的约定前来相会时,她却又“端服严容”,正言厉色地数落了张生的“非礼之动”。数日后,当张生已陷于绝望时,她忽然又采取大胆的叛逆行动,主动夜奔张生住所幽会,“曩时端庄,不复同矣&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