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苏轼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
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
"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解释
筼筜谷在陕西洋县西北,谷中多竹。宋神宗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文同任洋州知州,曾在此谷中筑亭。文同是苏轼的表兄兼好友,北宋画家,善画山水,尤善画竹,创深墨为面,淡墨为背的竹叶画法,开后世“湖州竹派”,曾画《筼筜谷偃竹》赠苏轼。元丰二年(1079)正月,文与可病逝。七月,苏轼在湖州曝晒书画,看到文与可的这幅遗作,写了这篇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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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全诗
-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
- 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
- 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
- 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
- 与可之教予如此。
- 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
- 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
- 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
- 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
- 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
- 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
- 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
- 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
- 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
- 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
- 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
- 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
- 袜材当萃于子矣。
- 书尾复写一诗,其略云: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
- 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
- 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哉?
- 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
- 与可笑曰:苏子辩矣,然二百五十匹绢,吾将买田而归老焉。
- 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 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
- 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
- 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
- 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
- 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
- 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
- 而余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作者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赏析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不过是一篇绘画题记,却写出了文同高明的画论、高超的画技和高尚的画品,写出了作者自己与文同的友谊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随笔挥写,却是形散神凝,“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文与可的画竹理论写起,突兀不凡,生面别开,起首就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第二段叙述作者和文与可交往中的趣事;最后一段说明写作此文的缘由。这篇散文语言天然本色,朴素清新;全文好似从作者胸中自然流出,滔滔泪泪,毫无滞碍,所用语言不加雕琢,文从字顺,活泼流畅。 文章劈头的一段议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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