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竟男儿分应定,不须惆怅谷中莺。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 ► 罗隐的诗
外家宅相不须论,且筑书堂磅故园。
但觉繁声鸣屋瓦,不须清气逼窗纱。
功名自谓男儿事,富贵应期在帝乡。
不须摩诘画,已似辋川图。
邂逅不须交一语,春来花鸟总关心。
得时行道男儿事,岩谷幽居不要深。
不须贳酒酬佳节,只把陶诗细细吟。
山房閒伴白云栖,琴不须弹听者希
男儿眼中非无泪,有泪彻泉无厚地。
身外不须童鹤赘,一粲人间八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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