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曾巩寄欧阳舍人书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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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解释

曾巩十分仰慕欧阳修的道德文章。公元1046年(宋仁宗庆历六年)夏,曾巩写信请欧阳修为已故的祖父曾致尧作一篇墓碑铭。当年,欧阳修写好《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曾巩即写此信致谢。这封信作于公元1047年(庆历七年),作者29岁。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上一句
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下一句
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全诗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作者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 曾巩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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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欧阳舍人书赏析

  这是一篇独具特色的感谢信,它没有平常的客套,也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辞。而是通过对铭志作用及流传条件的分析。来述说“立言”的社会意义,阐发“文以载道”的主张,表达了对道德文章兼胜的赞许与追求。文章结构谨严,起承转合非常自然。  第一段(起承部分),首先交待写这封信的缘起与观诵墓碑后的总的感受。接着叙及撰写暮志铭的意义。先提出论点“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然后比较铭、史之异同。先言其异,次言其同。本段借助铭、史对比展开文章,深刻地阐述了铭志的警世作用。  第二段谈今铭“二弊”,首先是不实;其次是“传者盖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