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问园官分此贴,宜楼深远叹难应。
胡长卿,字元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孝宗干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吴郡志》卷二八)。淳熙七年(一一八○),为将作监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六)。十一年,改军器监丞(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知崇化县(《周文忠集》卷二八(《吉州新贡院记》)。四年,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攻媿集》卷三七《知吉州胡长卿除广西提刑制》)。五年,为广西转运判官(《止斋文集》卷一七《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今录诗三首。 ► 胡长卿的诗
挑包闻已决,应笑我忉忉。
判取明朝都醉杀,解酲一笑有人开。
守望扶持无复有,一杯也自立藩篱。
温柔乡里唤春回,低唱樽前肉作台。
井田未坏军民一,去古堪嗟此意衰。
独倚危栏闲着句,惭无五字比韦郎。
横秋过雁书晴碧,薄暮屯云带夕黄。
青眼相看惟旧菊,白衣不至谩空觞。
明时月与日俱阳,君子如何谪远方。
无端恼狂客,酒兴满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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