贳租仍己责,或可继前脩。
陈造(1133年~1203年)字唐卿,江苏高邮人(今属江苏金湖闵桥镇)。人称“淮南夫子”,生于宋高宗绍兴三年,年二十始知锐意,为儒废寝与食,直院崔大雅奇其才,年四十三登进士(孝宗淳熙二年,即1175年中进士),官迪功郎,以词赋闻名艺苑;继而任繁昌县(今安徽繁昌)令;三年满转升平江(今苏州),撰《芹宫讲古》,阐明经义。范成大见其诗文谓“使遇欧、苏,盛名当不在少游下。”尤袤、罗点得其骚词、杂著,爱之手不释卷。郑兴裔荐其“问学闳深,艺文优赡”。 ► 陈造的诗
岂元化之不均兮,非雨露之偏殊。
出处:元结 《演兴四首。讼木魅》
谅理性之不等于顺时兮,不如瘱吾心以冥想,终念此兮不怡。
儓予莫识天地之意兮,愿截恶木之根,倾枭獍之古巢,弱童以为薪。
割大木使飞焰,徯枯腐之烧焚。
实非吾心之不仁惠也,岂耻夫善恶之相纷。
且欲畚三河之膏壤,裨济水之清涟。
将封灌乎善木,令橚橚以梴梴.尚畏乎众善之未茂兮,为众恶之所挑凌。
思聚义以为曹,令敷扶以相胜。
取方所以柯如兮,吾将出于南荒。
求寿藤与蟠木,吾将出于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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