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同看锦城花,银烛连宵照绮霞。
武元衡(758年―815年),字伯苍,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县)人。唐朝时期宰相、诗人,殿中侍御史武就之子。建中四年,进士及第,进入藩镇幕府,授监察御史、华原县令,迁比部员外郎、尚书右司郎中,拜御史中丞。唐顺宗即位,迁太子右庶子。唐宪宗即位,授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出任剑南节度使。元和十年,二度拜相,主张强势对抗藩镇,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刺杀,获赠司徒,谥号忠愍。著有《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 武元衡的诗
归去来兮,仙吏蓬莱,三年宦成。
霰雪将零客未归,三年旅雁伴孤飞。
铁甲三年,铜钲五夜,枕兵谁卧。
镇三年、看花一度,人生几回朝暮。
几度花开醉花下,三年江北忆江南。
维藩万里护边黎,拥节三年祀碧鸡。
一夕朝青琐,三年住白门。
七株嘉庆三年看,更历人间几百秋。
先生在临安三年,以吏议降职,遂返丹徒,来往于吴越,多徜徉之辞。
争得三年才一笑,可怜今日与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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