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耀元宵更盈尺,不容灯火占新诗。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 王十朋的诗
灯火照,笙歌席。
最是伤心看稚女,一窗灯火照鸣机。
酒尽移船曲榭西,满湖灯火醉人归。
多谢新诗赠珠玉,难禁伤别杜司勋。
夜深灯火人归后,几处琵琶月下闻。
径许携琴日相访,新诗吟入晚凉天。
定有新诗传万口,归来吾与解奚囊。
新诗急记销魂事,分与胭脂一掬汤。
连宵灯火宴秋堂,绝色秋花各断肠。
昙誓天人度有情,上元旌节过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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