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佩各持赠,伐木有馀悲。
邹元标,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县县城小东门邹家人,明代东林党首领之一,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邹元标幼有神童之称,九岁通《五经》,万历三年在都匀卫所讲学。万历五年中进士,入刑部观察政务,与伍惟忠友好,为人敢言,勇于抨击时弊,因反对张居正“夺情”,“被当场廷杖八十,发配贵州,潜心钻研理学。万历十一年,回朝廷吏部给事中,他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触犯了皇帝,再次遭到贬谪,降南京吏部员外郎。以疾归,居家讲学近三十年。天启元年任吏部左侍郎,后因魏忠贤乱政求去。崇祯元年,追赠其为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特谥忠介。有 ► 邹元标的诗
伐木参随诸子后,嘤嘤聊和喜迁诗。
南去北来无了日,水光山色有馀悲。
攀龙尚想风云会,此日空山伐木歌。
打鱼乘水得,伐木上山便。
此时歌伐木,伊昔阻风湍。
于乎青山伐木鸟嘤嘤,胡为使我无友生。
夜雨清尊歌伐木,春风彩笔梦生花。
载歌伐木篇,书以谢知己。
丁丁伐木起遐思,出谷迁乔咏不忘。
长歌者谁子,隔溪闻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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