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无以效芹献,一斗酒边双鲤鱼。
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诗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云,亦自号水云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琳第三子。度宗时以善琴供奉宫掖。恭宗德祐二年(1276)临安陷,随三宫入燕。尝谒文天祥于狱中。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出家为道士,获南归,次年抵钱塘。后往来江西、湖北、四川等地,终老湖山。诗多纪国亡前后事,时人比之杜甫,有“诗史”之目,有《水云集》、《湖山类稿》。 ► 汪元量的诗
门巷沈沈草径纡,绿槐深护野人居。
岂无斗酒酌,閒玩古人书。
斗酒慰羁颜,商歌写幽抱。
我具斗酒酌,送子即远道。
岂无一斗酒,衰老违郊饯。
目极九江水,谁传双鲤鱼。
斗酒几回浇宿草,松门何处闭秋霜。
斗酒官亭醉未休,春江解缆倍离忧。
潮阳赞画新恩重,斗酒临岐且共欢。
斗酒不忍别,空歌叹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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