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欧阳修菱溪石记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

喜欢 () 热度: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欣赏

《菱溪石记》作于庆历六年(1046年),时作者贬官滁州。庆历新政的失败,使作者受到很大的打击。其忧国忧民,期望国富民强的初衷虽未改变,但锐气在减。这时的文章,多为写景状物、记事抒怀之作。《菱溪石记》即是这一时期创作的作品之一。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上一句
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下一句
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全诗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作者
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 欧阳修的诗

猜你喜欢
菱溪石记赏析介绍

  文章首先开篇点题,交代菱溪石的处所、环境, 以“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来突出石之“奇”。然后追溯其源,石的处所原为五代时权贵刘金的园囿。刘金为吴国杨行密的部将,以骁勇知名。其视菱溪石为奇物,据为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