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之付野草,山茨敛吾居。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刑部尚书。以廉吏,政绩显著著称,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 ► 包恢的诗
楚关申戌郁茫茫,野草春沙更断肠。
出门践野草,白露倏已漙。
长风吹野草,飞藿不自谋。
野草年年依旧发,王孙何许一沾巾!
遥天星未没,野草虫乱鸣。
茂林修竹旧相传,千古残碑野草湮。
古砌伏野草,唯馀圣贤像。
野草忽从霜后白,江枫故向日边红。
况复阳和景渐宜,闲花野草尚葳蕤,风吹柏枝将何为?
牧闲中放牛,天连野草,水接平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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