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苏辙
《表弟程之邵奉议知泗州》
民事不足为,但当食鱼烹。
"民事不足为,但当食鱼烹。"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暂无
诗句的注释
不足(bù zú ) : 不值得。《文选.石崇.王明君词》:「朝华不足欢,甘与秋草并。」《三国演义.第一○回》:「某孤陋寡闻,不足当公之荐。」近不敷不够。《诗经.大序》:「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民事不足为,但当食鱼烹。上一句
民事不足为,但当食鱼烹。下一句
民事不足为,但当食鱼烹。全诗
民事不足为,但当食鱼烹。作者
表弟程之邵奉议知泗州赏析
暂无
民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