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鳖与鱼,有菱与荷。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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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 苏辙的诗
偏与荷花妒颜色,不教卢橘见容光。
久与鱼鸟暌,尘土厌徽索。
野老讴歌忘帝力,夕阳相与荷锄归。
情随山水远,兴与鱼鸟同。
双桂枝头冷消息,却与荷花香一般。
此时觞酒溪亭空,吾与鱼鸟皆春风。
堪嗤尝脔人,欲与鱼兼得。
自惭曾借风雷便,初与鱼龙出滞淹。
菱芡与鱼蟹,居人足来去。
当时实炭知畿畚,下与鱼鳖争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