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暂无
诗句的注释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山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雪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诗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 ► 李之世的诗
居湖之乐有如此,君家松湖更难俦。
酒中之乐人不省,劝君饮酒君自领。
今日我便把这孙大杀了,我与你同谐鸾凤之欢,永享百年之乐。
鹿角熬胶养身躯,打鹿之乐何如乎。
缤纷哉,灵之乐。
乐民之乐古所希,皇仁遍覆无偏私。
左之礼造,右之乐兴。
骞鹏舞凤鸣蛟鼍,宿昔之乐今则那。
毋忘今者之乐,听我耄告。
钧天之乐乐未央,帝命更锡年丰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