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才名不记春,又麾双旆越江滨。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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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沈季长(一○二七~一○八七),字道原,其先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徙家真州扬子(今江苏仪徵)。举进士。历越州司法参军,南京国子监教授、直讲。迁天章阁侍讲,兼集贤校理、管勾国子监公事,同修起居注。出为淮南节度判官。哲宗元祐初,权发遣南康军,改权发遣秀州事。元祐二年卒于官,年六十一。有文集十五卷,诗传二十卷,已佚。事见《王魏公集》卷七《沈公墓志铭》。 ► 沈季长的诗
日暮飞鸟归,门前长春水。
长吟伐木诗,停立以望子。
云影渡江来,霏霏半空雨。
将谓众生苦,更有苦众生。
坡头望西山,秋意已如许。
雪压怪松露,风高野渡横。
诬人之罪,以罪加之。
不露锋铓,成何道理。
才生朕兆,已落二三。
啐啄同时,白云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