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解释
这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古代有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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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全诗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作者
江有汜赏析
这首诗写一个男子客居外地,与一个女子结了婚,后来男子回老家了,就把女子抛弃了。于是这位女子便唱出了这支哀怨与希望交织的歌。 诗分三章,每章五句,共十五句,以反复叙事抒
江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