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借邻家酒。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 李之仪的诗
明去苏堤,夕阳芳草,酒边莫唱梁州。
浇来新酒屠苏酽。
酒醒金钿尽,高楼外、碧云低也。
一瓯之酒,薰然酿诗。
去腊东邻,贻酒最醇。
秫田得岁酒方熟,童孙壮子行相携。
独将至性交良友,间复沉酣托杯酒。
当坐共茵缛,当酒共杯棬。
倒尽今时别酒樽,余亦著书终闭门。
倾压及邻家,砍斫烦童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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