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久荒缘老病,请君为我删严令。
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 冯时行的诗
出入法律中,法律为我使。
质有时坏神永存,安知我不变花花不变为我。
浔阳夜火黄州雪,应为我、徒倚无聊。
为我操南音,未言神已伤。
二君怜远别,为我此宵留。
烦君为我收锦囊,来日还销一瓣香。
老病催年尽,荣华过眼新。
劝君为我还少住,别后离愁分四处。
开樽饮我酒,歌诗为我寿。
最爱东冈老禅伯,夜窗为我谈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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