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非每嚼舌,事已复自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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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非每嚼舌,事已复自蹈。"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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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惩非每嚼舌,事已复自蹈。上一句
为孽匪天作,受攻本谁造。
惩非每嚼舌,事已复自蹈。下一句
可怜愚不灵,蹭蹬到今老。
惩非每嚼舌,事已复自蹈。全诗
惩非每嚼舌,事已复自蹈。作者
王之道

王之道(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宋朝官员,字彦猷,庐州濡须人。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卒于宋孝宗乾道五年,年七十七岁。善文,明白晓畅,诗亦真朴有致。为人慷慨有气节。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以切直抑制下列。调历阳丞。绍兴和议初成,之道方通判滁州,力陈辱国非便。大忤秦桧意,谪监南雄盐税。坐是沦废者二十年。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王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四库总目》相山词一卷、《文献通考》等作品传于世。 ► 王之道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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