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檄乌延府,已复十五年。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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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 李之仪的诗
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
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
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
十五从军行,八十始得归。
梦后楼高,暗屈指,五年离索。
十五能文西入秦,三十无家作路人。
量事书罚,胜打十五。
八月十五夜,一似没柄扇。
父母俱八十,儿年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