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剩买银管笔,容我时亲玉柄麈。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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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 陈与义的诗
不能为公。
训深家以正,义举俗为公。
一门鼎食断前勋,容我窗间吟远岫。
为公摘荷盛荐酒,此乐城中那更有。
大似元丰年界好,天应容我老樵渔。
甲申有谶为公设,席卷关洛趋幽燕。
容我迹其间,性之因翱翔。
如何羽衣人,而亦容我宿。
敢以一瓣香,为公罄精诚。
安得一尊相对饮,为公满意赋柴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