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与作谪仙诗,聊复使渠终夜哭。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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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 陈与义的诗
无才与作山居赋,遮莫山花处处新。
尽将为远赠,留与作闲资。
居尝陈谊高,动与作吏违。
正要画眉人,与作双蛾斗。
便分杨柳军持水,与作商岩旱岁霖。
何人缀遗稿,与作不刑传。
国事多艰耆旧少,须公与作济川舟。
天地知他心事好,百年饶与作间人。
浊酒青灯语夜深,短琴相与作南音。
后皇等是栽培力,消得千头与作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