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儿了官事,官事那可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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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儿了官事,官事那可讫。"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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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痴儿了官事,官事那可讫。下一句
岂知公偷闲,临水照缨绂。
痴儿了官事,官事那可讫。全诗
痴儿了官事,官事那可讫。作者
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 陈与义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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