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花为主人。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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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 陈与义的诗
不必修真事灵诀,与花端合共长年。
无语与花别,细看枝上红。
花开与花落,真境未尝动。
平生爱花入骨髓,白头出没与花似。
说与花神道,当筵莫放残。
经年与花别,花意不相忘。
藤林与花岛,转步即殊景。
天将腊去春回首,人与花同雪满颐。
鸟与花争树,春随雪入山。
莺飞莺去时,谁与花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