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僧劝我歌,我歌徒自伤。
揭傒斯(1274~1344)元代著名文学家、书法家、史学家。字曼硕,号贞文,龙兴富州(今江西丰城杜市镇大屋场)人。家贫力学,大德年间出游湘汉。延佑初年由布衣荐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迁应奉翰林文字,前后三入翰林,官奎章阁授经郎、迁翰林待制,拜集贤学士,翰林侍讲学士阶中奉大夫,封豫章郡公,修辽、金、宋三史,为总裁官。《辽史》成,得寒疾卒于史馆,谥文安,著有《文安集》,为文简洁严整,为诗清婉丽密。善楷书、行、草,朝廷典册,多出其手。与虞集、杨载、范梈同为“元诗四大家”之一,又与虞集、柳贯、黄溍并称“儒林四杰。” ► 揭傒斯的诗
复向山僧约,期余岩桂舒。
山僧不好客,高卧阖庭户。
是时天地苦冥冥,山僧作歌山雪听。
劝我陟山麓,正尔免忧患。
我来正值太平时,况有山僧似畴昔。
山僧喜醉颠,海会得珠贝。
阿连举觞劝我酒,阿买研墨书翁诗。
群峰耸峭犹无畏,为语山僧不用留。
山僧有砚名龙尾,此石来从歙溪水。
恐物盗我本真处,劝我闭口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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