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身遂可报明主,葬祭赠恤特为予。
"杀身遂可报明主,葬祭赠恤特为予。"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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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明主(míng zhǔ ) : 贤明的君主。
杀身(shā shēn ) : 舍生;丧生。
特为(tè wéi ) : 1.独个儿干。 2.只是;不过是。 3.最为。 专门为特为这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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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身遂可报明主,葬祭赠恤特为予。全诗
杀身遂可报明主,葬祭赠恤特为予。作者
崇祯己巳东陷遵化城永平节推增城何公死焉歌以识之(道光本删去此首。)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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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