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铄金,曾不若百忧销肌。
"大火铄金,曾不若百忧销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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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大火(dà huǒ ) : 1.星宿名。即心宿。 2.十二星次之一。与十二辰相配为卯﹐与二十八宿相配为氐﹑房﹑心三宿。
不若(bù ruò ) : 1.不如;比不上。 2.不依顺;不顺遂。 3.犹言不祥或不祥的事物。指传说中的魑魅魍魉等害人之物。 4.不善,强暴。 即不如不若与人。——《孟子.梁惠王下》曾不若孀妻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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