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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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劳民(láo mín ) : 1.使人民劳苦。 2.贫寒劳苦的民众。 3.谓奸巧的人。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山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雪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诗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 ► 李之世的诗
忧国宁辞瘁,劳民亟起彫。
勿劳民力尽,莫使俗氛嚣。
我劳民未安,中夜起徬徨。
又况劳民复伤财,民穷财尽滋内患。
扰劳民宰,胡可缨留。
桑麻自拟劳民事,桃李何缘竞物华。
倾国元因色,劳民岂但财。
从此皇威清岭海,不劳民吏望来苏。
恃陋窃忧难御冠,加工却恐倍劳民。
谁知无益只劳民,骨间推髓心剜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