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李之世
《王方伯削平粤寇诗以志颂·其四》
十郡河山归掌握,诸曹刍粟属分司。
"十郡河山归掌握,诸曹刍粟属分司。"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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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河山(hé shān ) : 指国家的疆土锦绣河山丨大好河山。 河流和山岭,指国家疆土大好河山
掌握(zhǎng wò ) : ①控制;主持掌握主动|掌握政权|掌握分寸。②了解、熟习并加以运用掌握知识|掌握技术|掌握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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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伯削平粤寇诗以志颂·其四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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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