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梁佩兰
《送胡韶先归豫章·其一》
南帆望北首,指点州与县。
"南帆望北首,指点州与县。"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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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指点(zhǐ diǎn ) : 1.以手指或其他物点示。 2.评说;指责。 3.指示,点拨。 指示;点明舟人指点。——宋. 陆游《过小孤山大孤山》指点两峰。——《徐霞客游记.游黄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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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帆望北首,指点州与县。全诗
南帆望北首,指点州与县。作者
送胡韶先归豫章·其一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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