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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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金幼孜(1368-1432),名善,以字行,号退庵。新淦县(今新干县)人。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成祖即位任翰林检讨。与吉水学士解缙同值文渊阁,升侍讲,为太子讲学。幼孜讲授《春秋》,进呈《春秋要旨》三卷。永乐五年(1407),迁右谕德兼侍讲,永乐十二年(1414)与胡广、杨荣等纂《五经四书性理大全》,迁翰林学士。洪熙元年(1425)进礼部尚书兼大学士,依旧担任翰林学士。明宣宗时,修两朝实录。宣德六年十二月十六日(1432年1月19日)卒,年六十四,赠少保,谥文靖。著有《北征录》及《后北征录 ► 金幼孜的诗
乐未至于不改兮,忧屡空于箪瓢。
三十年前此布衣,十年甘旨误庭闱。
君去纡朱绂,吾将老布衣。
幸有箪瓢能免死,何妨随分老耘耔。
济人利物日不足,自给箪瓢竟屡空。
草堂幽僻迥无尘,竹几箪瓢意自亲。
十载交情尚布衣,二天为别思依依。
此乐岂在外,箪瓢犹山雌。
羸然一布衣,开口笑管乐。
五载不相见,见君犹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