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暂无
诗句的注释
洪繻(1866~1928),本名攀桂,学名一枝,字月樵。台湾沦日后,取《汉书‧终军传》「弃繻生」之说,改名繻,字弃生。清彰化鹿港人,原籍福建南安,其先大父至忠公流寓台湾鹿港,遂家焉。少习举业,光绪十七年(1891)以案首入泮。十九年(1893)乡试不中。乙未(1895)割台之役,与丘逢甲、许肇清等同倡抗战,任中路筹饷局委员。台湾民主国瓦解后,绝意仕进,潜心于诗古文辞。由于身居弃地,洪繻采取「不妥协、不合作」的应世态度,以遗民终其身。他坚不剪辫,拒著洋服,拒说日语,不许二子受日本教育,诗文皆以干支纪年,以示 ► 洪繻的诗
呜呼!
填海移山大有人,誓抱头颅为国掷。
为国桢干;
天生黄公为国辅,赋性能文复能武。
呜呼十馀年,水火民何苦!
呜呼,四万义军同日死,陈涛之罪千秋指。
呜呼,此语天地为之哭。
呜呼中法能求实,随处可生新艺术。
呜呼我歌未罢开曙光,天苍苍兮江茫茫。
呜呼,闾阎何事求安堵,此间法比连环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