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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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洪繻(1866~1928),本名攀桂,学名一枝,字月樵。台湾沦日后,取《汉书‧终军传》「弃繻生」之说,改名繻,字弃生。清彰化鹿港人,原籍福建南安,其先大父至忠公流寓台湾鹿港,遂家焉。少习举业,光绪十七年(1891)以案首入泮。十九年(1893)乡试不中。乙未(1895)割台之役,与丘逢甲、许肇清等同倡抗战,任中路筹饷局委员。台湾民主国瓦解后,绝意仕进,潜心于诗古文辞。由于身居弃地,洪繻采取「不妥协、不合作」的应世态度,以遗民终其身。他坚不剪辫,拒著洋服,拒说日语,不许二子受日本教育,诗文皆以干支纪年,以示 ► 洪繻的诗
凭君莫作辽东鹤,一点丹沙愁杀人。
酒保技师收厚利,台人号咷倭人笑。
吴绳虽约难为纶,且留尺寸来反唇,国人姗笑倭人瞋。
腰横宝剑手长鎗,明火杀人胆气强。
皇天降灾殃,发自倭人手。
是以朝鲜事,倭人首败盟。
洞獠深居穷崖阴,逢人杀人无人心。
倭人处处是,黄色白肤理。
曾参原无杀人事,范滂竟有党祸施。
无复看花载酒踪,三五倭人逐野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