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高旭
《浪淘沙·其二·题太一辟支庐诗词集》
此手原来堪草檄,与子同仇。
"此手原来堪草檄,与子同仇。"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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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同仇(tóng chóu ) : 1.谓共同赴敌;对敌人表示共同的愤慨。2.指共同赴敌者。
原来(yuán lái ) : 刚开始时,本来。如:「这幢房子经整修后,比原来的模样好看多了。」近向来,原先连词,推究事情本源的口气。《三国演义.第九回》:「原来那人不是别人,乃侍中蔡邕也。」《红楼梦.第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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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其二·题太一辟支庐诗词集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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