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亲于有罪,子罪先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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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亲于有罪,子罪先可杀。"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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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有罪(yǒu zuì ) : 1.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2.有过错。3.表示失敬陪礼之辞。

置亲于有罪,子罪先可杀。上一句
斯言若安听,已犯异端律。
置亲于有罪,子罪先可杀。下一句
近来取悦耳,箫管杂饶钹。
置亲于有罪,子罪先可杀。全诗
置亲于有罪,子罪先可杀。作者
陈光绪

陈光绪(1788-1855)字子修,号石生,浙江会稽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官至山东武定同知。著有《拜石山巢诗抄》四卷。 ► 陈光绪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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