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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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田租(tián zū ) : 1.即田赋。2.佃农向地主交纳的租米。
董正官(?~1853),字钧伯,又字训之,云南太和(今云南大理)人。清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曾任福建安溪、常泰、云霄等县职务。道光二十九年(1849)十一月十七日,由霞浦知县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捕粮通判,又授噶玛兰通判。为政勤慎,曾于数月间结讼牒六百馀件。噶玛兰通判任内,常亲临厅属各隘,督责防番事宜。又亲任噶玛兰仰山书院山长,化育当地士子。咸丰三年(1853)八月十四日,吴磋抗清事起,董氏前往征讨,抵大陂口,中伏,自刎而死。朝廷赐恤,世袭云骑卫。厅民设位,附五榖厅祀之。董正官曾令邑中生员李祺生续编 ► 董正官的诗
因封事、田租频免。
幸赖圣明减田租,不尔室家尽逃匿。
也爱深闺幽静好,半因饥馁半田租。
圣恩新放限田租用,从此农饱飦粥。
人事尽乡曲,田租了王宫。
田租不及胡椒斛,寿数行多念珠颗。
钟花土腴无水旱,园税十倍田租平。
田租奉人上,屡至为民赐。
吹箫赛田租,操豚不为薄。
减民田租半,雨露苏槁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