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陈独秀
《感怀二十首·委巷有佳人》
珠翠不增妍,所佩兰与芷。
"珠翠不增妍,所佩兰与芷。"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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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佩兰(Pei Lan ) : 1.佩系兰草。以兰草为佩饰,表示志趣高洁。语出《楚辞.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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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翠不增妍,所佩兰与芷。下一句
珠翠不增妍,所佩兰与芷。全诗
珠翠不增妍,所佩兰与芷。作者
感怀二十首·委巷有佳人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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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