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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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南市(Na Shi ) : 1.市区的南部。 2.指明时金陵秦淮河边低等官妓所居的地方。
陈肇兴(1831~?),字伯康,号陶村。台湾府彰化县治(今彰化市)人。咸丰三年(1853)入庠邑,补廪膳生。从鹿港拔贡廖春波读书于彰化白沙书院,学习四始六义及唐宋明清诗,表现极为突出。和蔡德芳、曾惟精、廖景瀛合称「白沙书院四杰」。咸丰九年(1859)中举,曾建古香楼作为书房及居处,以读书歌咏自娱。同治元年(1862)戴潮春起事,陈肇兴拒绝戴氏之拉拢,遂遁入武西堡(今南投县集集)之牛牯岭山中。是年七月谋刺戴氏不成,几度濒于险境。闰八月避入集集山中,虽身在军旅,夜晚得閒时,往往秉烛赋诗,追悼阵亡战士,详录戴案 ► 陈肇兴的诗
还家历南市,灯烛已煜爚。
金鞭过南市,红烛宴西楼。
东家借蹇罢,南市买船初。
宜僚南市住,未省食人恩。
酒酣拔剑起相视,报仇结客城南市。
南津柳色连南市,南市戎州三百里。
昔在台省时,模画秘莫睹。
规橅在台阁,风采著藩宣。
法华寺上散郎亭,老树苍崖如有情。
镜在台架上,可以照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