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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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杀身(shā shēn ) : 1.舍生;丧生。
陈廷敬(1638年 ―1712年),字子端,号说岩,晚号午亭,清代泽州府阳城(山西晋城市阳城县)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后改为庶吉士。初名敬,因同科考取有同名者,故由朝廷给他加上“廷”字,改为廷敬。历任经筵讲官(康熙帝的老师),《康熙字典》的总裁官,工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康熙字典》总修官等职。陈廷敬工诗文,器识高远,文词渊雅,有五十卷《午亭文编》收入《四库全书》,其中诗歌二十卷,还有《午亭山人第二集》三卷等作品。陈廷敬在家乡所建的午亭山村 ► 陈廷敬的诗
试向亭前传一语,樱桃时节到江南。
相见故人传一语,只今卧病在长安。
一美韩公子,一语南方寇,铿然青琅玕,交戛风雨骤。
少陵一语君知麽,不见堂前东逝波。
判断索一语,可惜语不工。
健儿白叟乡之望,愿闻一语以自壮。
孤臣命薄难谐世,明主恩深欠杀身。
追怀稀阔遇,恨不杀身酬。
褚裒半面新,鬷蔑一语妙。
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