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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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同伦(tóng lún ) : 1.同一等第。2.同类。3.同一道德标准。
陈廷敬(1638年 ―1712年),字子端,号说岩,晚号午亭,清代泽州府阳城(山西晋城市阳城县)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后改为庶吉士。初名敬,因同科考取有同名者,故由朝廷给他加上“廷”字,改为廷敬。历任经筵讲官(康熙帝的老师),《康熙字典》的总裁官,工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康熙字典》总修官等职。陈廷敬工诗文,器识高远,文词渊雅,有五十卷《午亭文编》收入《四库全书》,其中诗歌二十卷,还有《午亭山人第二集》三卷等作品。陈廷敬在家乡所建的午亭山村 ► 陈廷敬的诗
兄是东坡弟颍滨,官曹文采并同伦。
闻声慕执鞭,拘牵屡惆怅。
故尝把锄犁,所愿毕鸡黍。
所愿官吏贤,敢嗟生事微。
急呼云师令执鞭,我欲乘此追群仙。
求济敢自必,苟安固所愿。
傥有登临约,甘为子执鞭。
幸际龙飞策士年,灵岩仙水执鞭先。
执鞭孰可为之御,序齿吾犹事以兄。
鸡鸣月落风驭还,迎拜稽首愿执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