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梅尧臣
《汝州王制待以长篇劝予复饮酒因谢之》
上念父母老,下念妻儿稚。
"上念父母老,下念妻儿稚。"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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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父母(fù mǔ ) : 父亲和母亲。《文选.潘岳.寡妇赋》:「少丧父母,适人而所天又殒。」《红楼梦.第六七回》:「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近怙恃父母官的简称。参见「父母官」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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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念父母老,下念妻儿稚。作者
汝州王制待以长篇劝予复饮酒因谢之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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