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刘克庄
《送赵司理若钰之官潮州》
未论公喜怒,先为母平反。
"未论公喜怒,先为母平反。"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暂无
诗句的注释
平反(píng fǎn ) : 把误判的冤案或做错的政治结论纠正过来:平反昭雪|组织上宣布为他平反。
未论公喜怒,先为母平反。上一句
未论公喜怒,先为母平反。下一句
未论公喜怒,先为母平反。全诗
未论公喜怒,先为母平反。作者
送赵司理若钰之官潮州赏析
暂无
未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