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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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不杀(bù shā ) : 1.不断其命。2.不尽。
梅尧臣(1002~1060)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北宋著名现实主义诗人。汉族,宣州宣城(今属安徽)人。宣城古称宛陵,世称宛陵先生。初试不第,以荫补河南主簿。50岁后,于皇祐三年(1051)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所注为孙子十家著(或十一家著)之一。有《宛陵先生集》60卷,有《四部丛刊》影明刊本等。词存二首。 ► 梅尧臣的诗
不杀鸡为具,堪题凤向人。
追怀稀阔遇,恨不杀身酬。
忘口腹之为累,以不杀而成仁。
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
圣朝不杀谐至仁,远送炎方示微罚。
唯应鲍叔犹怜我,自保曾参不杀人。
爱民如赤子,不杀非时草。
不知乃由阿母训,不杀贼归母须愠。
不杀名为大放生,免落阿毗无间地。
若不杀盗,自身无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