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陈献章
《次韵顾通府拟归索和章·其一》
山居还有事权无,童子朝朝告水符。
"山居还有事权无,童子朝朝告水符。"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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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山居(Shan Ju ) : 1.居住于山中。 2.山中的住所。
童子(tóng zǐ ) : 未成年的小孩子。《论语.先进》:「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两个童子请他进食,食毕,复请他到便室具汤沐浴,进新衣一袭。」近稚童,孺子,儿童童生。《聊斋
朝朝(cháo cháo ) : 1.天天;每天。
山居还有事权无,童子朝朝告水符。下一句
山居还有事权无,童子朝朝告水符。全诗
山居还有事权无,童子朝朝告水符。作者
次韵顾通府拟归索和章·其一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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