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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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物体(wù tǐ ) : 由物质构成且占有一定大小空间的个体。如钉子与剪刀同为铁所构成的物体。
唐朝贞观21年,金真德被封为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武德7年,唐高祖册封金其平为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贞观9年,唐太宗封金善德为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她送其弟妹到长安留学,唐太宗赐《晋书》给他们。永徽元年,金真德作五言诗,并织于锦上送于唐高宗。永徽三年金真德死亡,唐朝设灵堂致哀。事迹据《旧唐书·新罗传》。《全唐诗》存诗1首。 ► 金真德的诗
自客水乡里,舟行知几回。
稍分扬子岸,不辨越王台。
山晓月初下,江鸣潮欲来。
一朝受辞讼,十日判不竟。
夜帆时未发,同侣暗相催。
陆余庆,笔头无力觜头硬。
为是因缘生此地,从他长养譬如无。
好花随处发,流水趁人来。
纵步不知远,夕阳犹未回。
况得穷日夕,乘槎何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