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林季仲
《次韵苗彦先题薛献可新居四首·轩槛青红压水滨》
功名豫计殊非计,且与龟鱼作主人。
"功名豫计殊非计,且与龟鱼作主人。"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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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功名(gōng míng ) : 功业、名声。《文选.陆机.乐府诗一七首之一一》:「但恨功名薄,竹帛无所宣。」《庄子.刻意》:「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科举时代称科第和官职。元.无名氏《举案齐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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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豫计殊非计,且与龟鱼作主人。全诗
功名豫计殊非计,且与龟鱼作主人。作者
次韵苗彦先题薛献可新居四首·轩槛青红压水滨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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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