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何耕
《论俗诗四首·伤人利己事多端》
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
"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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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伤人(shāng rén ) : 伤害人。《三国演义.第一三回》:「吕布乃虎狼之徒,不可收留,收则伤人矣!」开罪人。如:「他竟出口伤人。」
多端(duō duān ) : 多种多样:变化~ㄧ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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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俗诗四首·伤人利己事多端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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