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李彭老
《青玉案·楚峰十二阳台路》
榴裙翻酒,杏帘吹粉,不识愁来处。
"榴裙翻酒,杏帘吹粉,不识愁来处。"解释
诗句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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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的注释
不识(bù shí ) : 1.不知道,不认识。2.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指误杀。
榴裙翻酒,杏帘吹粉,不识愁来处。上一句
榴裙翻酒,杏帘吹粉,不识愁来处。下一句
榴裙翻酒,杏帘吹粉,不识愁来处。全诗
榴裙翻酒,杏帘吹粉,不识愁来处。作者
青玉案·楚峰十二阳台路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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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字开头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