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须同志共此事,则公且去吾亦归。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 ► 魏了翁的诗
姊妹私相语,此事来何从。
编简每随同志乐,弓旌今受大夫招。
就中两遗婺,同志如雪霜。
君从何年堕白沙,我亦归种珠林瓜。
厥田不称中中赋,此事真堪咄咄书。
此事虽云小,其人已可观。
此事昔所闻,今日见所亲。
此事天子忧,此心大夫辱。
茫茫周汉来,此事复闻否。
此事已大急,哀哉动鳏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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